跳到主要內容
組織章程

         回上頁  


 

軍活動,是一個國際性的、按照特定方法進行的青少年社會性活動。童軍活動的目的,是向青少年提供他們在生理、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培養出健全的公民,最終目的是希望將來這些青少年可以回饋社會並對社會有所貢獻。

 

童軍運動開始於1907年,那時英國陸軍的中將羅伯特·貝登堡,在英國的白浪島舉辦第一次的童軍露營。貝登堡以他早期的軍事著作為基礎,在他的著作《童軍警探》寫下了童軍運動的原則,並受到叢林印地安人創辦人歐尼斯特·湯普森·西頓、基督少年軍創辦人威廉·亞歷山大·史密斯的影響和出版家西里爾·亞瑟·培生的支持。在20世紀的前半期,這個運動發展成包括3個童軍年齡層(幼童軍、童軍和羅浮童軍)和3個女童軍年齡層(幼女童軍、女童軍和蘭姐女童軍)。

 

童軍運動強調以實際的戶外活動作為非正式的教育訓練方式,內容包括露營、森林知識、水上活動、徒步旅行、野外旅行和運動等。另外一個可明顯識別此活動的特色是童軍制服,常見的裝備有領巾、軍帽和可識別的主要服裝。而童軍運動中獨特的制服徽章包括了以百合花飾和三葉草圖案為主的組織徽章,還有童軍布章等榮譽象徵。

 

2007年也是童軍運動創立以來的100週年

 

 

中華民國童軍諾言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中華民國童軍規律

 

一、誠實  為人之道,首在誠實,無論做事、說話、居心,均須真實不欺。

 

二、忠孝  對國家須盡忠,對父母應盡孝。

 

三、助人  盡己之力,扶助他人,每日至少行一善事,不受酬,不居功。

 

四、仁愛  待朋友須親愛,待眾人須和善,對生命要尊重,對社會要關心,對大自然要維護。

 

 

五、禮節  對人須有禮貌,凡應對進退,均應合乎規矩。

 

六、公平  明事理、辨是非,待人公正,處事和平。

 

七、負責  信守承諾,克盡職責,遵守團體紀律,服從國家法令。

 

八、快樂  心常愉快,時露笑容,無論遇何困難,均應處之泰然。

 

九、勤儉  好學力行,刻苦耐勞,不浪費時間,不妄用金錢。

 

十、勇敢  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在所不計。

 

十一、整潔  身體、服裝、住所、用具須整齊清潔,言語須謹慎,心地須光明。

 

 

十二、公德  愛惜公物,重視環保,勿因個人便利,妨害公眾。

 

 

 

中華民國童軍銘言

 

一、準備。

 

二、日行一善。

 

三、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