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成立宗旨
第一條:讓同學能了解日本的文化及歷史
第二條:能與相同興趣的人彼此交流
第三條:可以用簡單的日文與日本人交流。
第二章:總則
第四條:本社定名日語研習社。
第五條:本社由社團活動組分配。
第三章:社章
第六條:社員
1、楊梅高中學生。
2、認同對本社宗旨之學生。
第四章:經費
第七條:本社社費來源如下
1、社員繳納之社費。
第五章:組織
第八條:最高權力機構及各項會議
一、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臨時會議及幹部會議。
第九條:執掌
一、社長
1.總理社內一切社務,對外代表社團。
2.遵守校方一切相關規定。
二、副社長
1.若社長出缺或無法視事時,代理社長,並協助社長處理各項事務。
2.遵守校方一切相關規則。
3.社團幹部管理。
三.幹部群:
1.文書長:負責記錄開會資料以及管理社員名單。
2.活動長:負責所有活動的安排流程。
3.總務長:計算每個月社團的收支狀況,以及收納社費。
4.設備長 : 負責教室的所有設備
第十條:社團負責人和工作之任期、資料及財產辦法
一、社長任期一年不得連任,副社長及其他幹部群則不受限制。
二、凡具備有相關方面知識及服務之熱忱均有機會獲得培訓任用。
三、於每學年學期末之社員大會,尤幹部培訓群中,遴選出社長,並實施內閣制
第十一條:本社得視需要,設置各小組幹部及各小組,施行細則另定之。
第六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社員大會
1、訂定與變更章程。
2、選舉或罷免社長。
3、議決財產之處分。
4、議決與社員權利對社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5、議決課程之安排、練習和年度之預算及決算。
6、議決社費的款項。
7、針對社務之問題加以解決。
8、改選幹部及幹部交接。
9、宣達要注意事項。
10、以上社員大會之決議,需經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十三條:幹部會議
1、根據本社宗旨及任務推展社務。
2、議決社員大會之加開事項。
3、執行社員大會決議及交辦事項。
4、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
5、檢討社務推展成果,議決社團活動綱要。
6、督導各組學習進度,關懷社員生活動態。
7、推舉下屆改選名單,提出臨時動態討論。
8、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四條:幹部
1、幹部對社之重大會議出席率未達二分之一者以撤職論處。
2、幹部對社有損社譽及不法事宜時以撤職論處。
3、幹部有為社員服務及做好其職責所該做之事的義務。
4、幹部必須以全體社員之利益為優先著想。
5、幹部產生後需經一學期之實習幹部磨練,方能成為正式幹部。
第十五條:社員
一、權利
1.參與本社舉辦之各項活動。
2.擁有於社員大會時之選舉、被選舉、發言、表決、罷免等權利。
二、義務
1.按時繳納社費。
2.遵守章程及各項規定。
3.維護珍惜社各種資產。
4.社團上課時,不可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者以曠課論處。
5.其他應盡義務。
第七章:請假
第十六條:如有要是未能參加社團活動,需事先向幹部請假,方能准假。
第八章:獎懲辦法
第十七條:獎勵情形
1、.參與校內外典禮活動演出,報請學校獎勵。
2、積極推展社務活動,服務熱心者,申請記功嘉獎。
第十八條:懲處情形
1、社團時間未到以曠課論處。
2、社團重要活動演出,未請假缺席者,以社規處置。
3、未聽從社團幹部指導,屢勸不聽者,處予警告。
4、嚴重破壞社譽,情節重大者,除退社外並永遠拒絕接受加入本社。
第九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社幹部職權另詳列之。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規定事項,須經社長同意始可辦理。
第十三章:社費說明
國立楊梅高中社團社費收支表(有收費的社團,請於01月05日前繳交)
社團名稱:日語研習社 | 社長:彭雅萱 | |
社員人數:31 | 總務:吳伊涵 | |
去年社費結餘 | 去年總務:羅苙羽 | |
今年社費每人繳交:200 合計 | 去年社長:李承軍 | |
000學年度第0學期社費預算表 單位 元 | ||
支出項目 | 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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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
| 收入 支出 上學期結餘 本學期預算支出 本學期社費收入 其他收入 106學年度第2學期社費預計結餘 | |
總務簽章 社長簽章
指導老師
本社費經社員大會通過,報請社團活動組審查通過後實施,如有修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