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笛:是長笛家族的一種變種樂器,名稱源自義大利文「flauto piccolo」,長度為普通長笛的一半。音域則比長笛高1個八度,所以部份義大利作曲家亦會以「ottavino」稱呼短笛。 和長笛相反,短笛的吹管通常成圓管型,而管身則略帶微錐。最初的短笛是以木製,現時則大都改以塑膠、樹脂、鎳合銀、銀或是天然的木材所製造,或者混合了其中兩種材料,木短笛的音色比金屬短笛的較為圓潤。
現時的短笛幾乎都採用C調,但亦曾出現以D♭定調的短笛,主要用於軍樂團。其中美國作曲家蘇沙的著名進行曲《星條旗頌》(The Stars and Stripes Forever)原譜就是用上了D♭調短笛。
長笛:英文:flute
長笛是現代管弦樂和室內樂中主要的高音旋律樂器,外型是一根開有數個音孔的圓柱型長管。早期的長笛是烏木或椰木製,現代多使用金屬的材質,比如普通的鎳銀合金到專業型的銀合金[1],金(9K、14K、18K、24K)以及白金等,也有表演者使用特殊的玻璃長笛。傳統木質長笛的音色特點是圓潤、溫暖、細膩,而金屬長笛的音色就比較明亮寬廣。不同材料的長笛完全根據演奏者的愛好選擇。
到了海頓那個年代(1732-1809年),長笛已成為管絃樂團中不可或缺的一員。19世紀初葉是改善長笛的重要時期,原因是德國人貝姆(Theobald Boehm)發明了連動按鍵原理,後於1832年發明了開閉笛孔的機械裝置。1847年並將長笛的管型改良成為圓柱形,使其音色更均勻,音域也更為寬廣,演奏者也更容易吹奏出半音階,此一突破鞏固了長笛在樂團中的地位,也使得長笛獨奏曲大為增加,他的長笛比先前的長笛樂器的音色更強,更均勻,奠定了現代長笛的基礎。貝姆除了因改良長笛著名外,他還做了許多長笛獨奏曲,曲式包括變奏曲、幻想曲,並且改編許多曲式給中音長笛。後來亦用於單簧管、雙簧管與低音管。[1]
許多著名作曲家皆曾為長笛譜下動人的曲子。最有名的是巴哈的B小調組曲,莫札特的長笛協奏曲,貝多芬的長笛、小提琴、中提琴組成的小夜曲和德布西的長笛獨奏曲。
現代管絃樂團通常配備兩名長笛手,負責不同聲部,但有時亦用於合奏,吹同樣的聲部。若需要明亮刺耳的高音時,第二長笛手亦須負責吹奏短笛(比長笛高八度)。
長笛可配合絃樂組獨立吹奏,加上它的音色極富變化,故成為獨奏樂器首選。高音部分明亮清朗,低音部則空洞低沈。
單簧管:俗稱:豎笛、黑管
英文:Clarinet
是一種木管樂器,從夏盧摩笛(法語:Chalumeau,一種古代的單簧低音樂器)發展而來的,形成於17世紀末,很有可能是由德國的長笛製造家丹納(Johann Denner,1655年—1707年)所發明的。最早為人所知的單簧管音樂收在阿姆斯特丹的羅傑(Estienne Roger)出版的曲集內(1716年再版)。從大約1780年起,它被一些最大的管弦樂隊採用。現代單簧管則是在1800—1850年發展而成的。單簧管由於音域寬,管樂隊或以管樂為主的軍樂隊的首席通常由單簧管手擔任。
雙簧管:英文:Oboe
屬於木管樂器,屬於雙簧類樂器。「雙簧」是以兩塊簧片縛在一起,並透過簧片振動而發聲。它的音質獨特,在交響樂團中,經常在其他樂器的伴奏中以獨奏的形式出現。雙簧管是由蕭姆管(Shawm)發展而成的樂器。
現今交響樂團演出前,會以雙簧管奏出的A(442Hz或440Hz)音來作為其他樂器調音的基礎。有一說這是因為在以往的樂器合奏中,舊式雙簧管是最難調準音的樂器,所花的時間亦較多,所以演奏前會先讓它調準音後才到其他樂器,這習慣後來便成為了樂團的常規;而根據現代的研究,雙簧管在演奏這個音高時,樂器的狀況最穩定,且音色較具穿透力,故用來作為樂團調音的標準。
薩克斯風:薩克斯風有多種音域和調性,其中以中高音、中音、次中音、上低音四種最多見。古典薩克斯風以中音薩克斯為主,而在爵士樂、流行樂里是以中音、次中音為主。所有的薩克斯風指法基本都是一樣的,吹奏者可以不用指法練習就更換樂器。
- 高音薩克斯風(Soprano Saxophone) 通常為降B調,是薩克斯家族中音調第二高的樂器,僅次於超高音薩克斯風(Sopranino),管的體積也是第2小。常見的為直管,略微曲頸或類似中音薩克斯風的形狀。相對於黑管,高音薩克斯音量更大,更有穿透力。但由於小管身,使得高音部分更難以控制音準,較難上手。高音薩克斯主要用於獨奏,在木管重奏中常用來替代雙簧管。著名的高音薩克斯風演奏家有Sidney Bechet,約翰·柯川,Wayne Shorter,肯尼·基等。
- 中音薩克斯風(Alto Saxophone)是最常見的薩克斯,降E調,也是應用在古典樂獨奏、合奏中最多的薩克斯風。由於按鍵距離適中,氣息要求和嘴部控制難度介於高音薩克斯和次中音薩克斯風之間,以及相對便宜的價格和搬運容易,成為初學者入門最常使用的薩克斯。中音薩克斯音色較次中音清亮,較高音溫和。中音薩克斯風構成了管樂隊薩克斯聲部的最主要部分,在爵士大樂隊編制中和次中音占同等重要位置。作為獨奏樂器出現相對少一些。中音薩克斯風是薩克斯風家族最有代表性的種類。著名的中音薩克斯風演奏家有爵士樂:Charlie Parker,Cannonball Adderley,Kenny Garrett,古典樂:Marcel Mule(法國),Sigurd Raschèr(美國),Claude Delangle(法國),須川展也(日本)等。
- 次中音薩克斯風(Tenor Saxophone) 通常為降B調,外形比中音薩克斯風稍大,彎管前端多了一個彎曲,音色溫和穩重。在管樂隊中次中音薩克斯數量少於中音,一般作為輔助角色和小低音號和長號用同樣的樂譜。而在爵士樂中次中音起核心作用。1920年代Coleman Hawkins沙啞厚重的聲音重新定義了人們對次中音音色的概念。後來的約翰·柯川,Stan Getz,Sonny Rollins,Lester young,Michael Brecker一步一步地奠定了次中音聲音的個性。
- 上低音薩克斯風(Baritone Saxophone)通常為降E調,是4種中相對少見的類型。體積重量較大,近中音兩倍左右,很少有人用它作為獨奏樂器,而在薩克斯四重奏或爵士大樂隊中上低音薩克斯風以它低沉渾厚的音色把其他聲音承托起來,以較簡單的吹奏維持著音樂進行的穩定步伐。在管樂隊中常和低音號起類似的作用,有時讓人聯想起大提琴的聲音。上低音薩克斯風最低音域原本與其他薩克斯風一樣是降B,但自1980年代起設有低音A(low A)的上低音薩克斯風漸趨流行。著名演奏家有Gerry Mulligan。
小號:英文:Trumpet是一種銅管樂器,常用於古典音樂及爵士樂,是銅管樂器家族中音域最高的樂器之一。演奏小號時,吹奏者經過號嘴,以雙唇振動空氣來發聲。現代的小號一般有3個按鍵(有時或有4個),透過讓吹奏者按下按鍵來調低音高;按鍵通常為活塞式,而轉閥式按鍵較為少見。一般最為常見的小號是降B調小號,為移調樂器。
法國號:俗稱:圓號
是一種中音銅管樂器。「法國號」一名起源於18世紀的英國,這種樂器早期應用於狩獵或軍隊中的通信工作,後來因法國音樂家首先把它運用在歌劇中,而廣為法國樂隊採用,因而得名。[1]
法國號的吹管細而長,彎曲構成圓形的軀幹,尾部則擴大成漏斗狀的喇叭口。演奏法國號時,吹奏者經過號嘴,以雙唇振動空氣來發聲,並以左手操作轉閥式按鍵來改變音高;右手放進朝向右後方的喇叭口,用來調節細微的音高起伏。因此,法國號是少數以左手按鍵的銅管樂器。[1]依照其調性,一般常見的法國號可以分類成單調性(F調或降B調)、雙調性、三調性等種類。
長號:俗稱:伸縮號、伸縮喇叭
是一種銅管樂器。一如所有銅管樂器,長號透過吹奏者以雙唇振動空氣來發聲;而與其他使用按鍵的銅管樂器不同之處在於,一般的長號透過吹奏者來回伸縮滑管(英語:Slide)的長短來改變音高。最為常見的長號種類為次中音長號(tenor trombone)。
上低音號:俗稱:八里東
低音號:俗稱:大號
大鼓:英文:Bass Drum
泛指體積較大的雙皮鼓。在西洋敲擊樂器中較常使用。兩邊鼓面原來用動物皮革製作,近年已全改用塑膠或纖維鼓面。鼓桶原來用木製作,現在和定音鼓、小鼓一樣,都改用較輕的合成纖維材料製造。
現時所指的大鼓,主要可分為三種:
- 用於管絃樂團中,英文稱為「Concert Bass Drum」,直徑32英吋至40英吋,以36英吋較常使用;深度約16英吋至20英吋,聲音沉厚,而餘音較持久。通常利用鼓棍敲打演奏,並以坐地式或懸掛式的的鼓架承托鼓身。
- 多用於爵士樂,並且配以踏板控制和發聲,不使用鼓棍。直徑由14英吋至22英吋,深度12吋至18吋。由於爵士大鼓直徑和深度相約,而直徑又比一般樂隊用大鼓為短,聲音較尖而實,餘音較短;由於鼓面由腳踩踏板的敲打所造成,每一次敲打的位置近乎相同,鼓聲較為統一。
- 多用於軍樂隊或步操隊,構造和管絃樂團中所用的大鼓相約,但體積較小,直徑16英吋至32英吋,深度12英吋至18英吋。在這類樂隊中,數量可以由只需1個至最多4個不同大小的鼓,由於鼓手需一邊跟著隊伍前進一邊打鼓,大鼓不可能固定在地上或安裝在活動滑輪架上再推動,所以大鼓手會穿上一種特製的鼓架衣,可以把大鼓置於前方的承托架上。
小鼓:英文:Snare drum
英文:cymbal
是一種常見的打擊樂器。銅鈸一般會是成對的,是由各種合金材質的薄圓盤。大多數銅鈸的音高是可變的。不過有些依西洋早期設計的小型銅鈸音高是固定的(參考鐃鈸,英文crotales)。銅鈸常用在許多不同類型的樂團中,例如交響樂團、鑼鼓隊、爵士樂團,重金屬樂團和儀樂隊。爵士鼓一般會有至少一個碎音鈸、曡音鈸及一對腳踏鈸。 英文:Xylophone
將木製琴鍵置於共鳴管之上,以琴棒敲打以產生旋律。琴鍵排列方式類似於鋼琴鍵盤。一般所指的木琴為高音木琴,琴鍵較窄,音域較高,音色清脆。常見的木琴還有馬林巴,琴鍵從高音窄到低音寬,音域較廣,音色圓潤。
木琴的起源仍未能確定,最早的歷史記載,大約出現於公元9世紀。[1]當時已經發人類懂得以不同大小的木棒排列在架上,然後用棍敲打的樂器存在。[2]例如印尼的甘美蘭,便有以木片製成的琴;而非洲亦有非洲木琴(Balafon),將葫蘆削頂後套在木棒之下製成共鳴器,可以講是現代木琴的雛型。
鐵琴:英文:metallophone
可以指一些以金屬製作的、有音高的樂器,通常可以透過不同類型的琴棒敲擊鐵片發出各種不同的聲音。例如,用硬棒敲擊可以發出清脆、響亮的聲音。用軟棒敲擊可以發出綿延、柔軟的聲音。
英文:Marimba
是木琴的一種,將木製琴鍵置於共鳴管之上,以琴槌敲打以產生旋律,但琴鍵較木琴闊,音域較廣,音色圓潤,也有較多特殊打法。目前已知的鍵數有49鍵、52鍵、56鍵、61鍵、66鍵、69鍵。
定音鼓:英文:Timpani
是一種膜鳴樂器,由古代戰爭時的戰鼓所演變出來的變種樂器。在巴洛克時代後期開始在樂隊中使用,古典時期起已成為了常規化的樂器,亦成為了整個交響樂團中的一個重要樂器。
現時定音鼓較常採用的外語名稱為義大利語的timpani,是源自於義大利語,為timpano的複數形。這個字的起源來自希臘字τύμπανον(tumpanon,複數為tumpana),經過拉丁字母化後,變成tympanum(複數:tympani),意思為「敲打」[1]。不過自定音鼓出現於樂隊起,絕少情況下只使用一隻,因此通常都會使用複數形。另外,18世紀、19世紀的英、美地區亦會寫作timpany、tympani或tympany等。現代英、美作曲家則較常用Kettledrum一字。
英文:Drum set
是一套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音色的手擊樂器和腳擊樂器集結為一體由單人利用踏板、鼓棒或鼓刷來演奏。主要用在搖滾樂和爵士樂中,抑揚頓挫的立體鼓點配上鼓手投入演出的神情,演奏起來十分神氣。因從外觀上看去就像一排架子上掛著很多鼓,又名架子鼓。
組合配件:
爵士鼓的基本組合包括了大鼓(bass drum)、小鼓(snare drum)、兩個筒鼓(tom-tom)、一個落地鼓(floor tom)、腳踏鈸(hi-hat cymbal)和鈸(cymbal)。其中鈸分爲碎音鈸[1](crash cymbal)、曡音鈸[1](ride cymbal)以及發出效果音的中國鈸[1](Chinese cymbal)、水鈸[1](splash cymbal)和crash ride[1](crash/ride cymbal)等。
- 大鼓:又稱為底鼓。直徑尺寸有18、20、22、24、26吋等,深度以14、16、18吋居多,利用腳踩踏板來發出聲音,音調為配件中最低。爵士樂往往使用較小尺寸的大鼓。
- 小鼓:因底部裝有響絃而稱作Snare drum,其直徑約13或14吋,深度以3至8吋為多,常用演奏方式包括打擊鼓面和邊擊。
- 中鼓:圓筒狀,聲音類似響絃被去掉的小鼓,由非洲鼓演化而來,設於大鼓上方,音調比落地鼓高。
- 落地鼓:裝有落地腳架,放在大鼓的右邊,直徑有14、16、18吋幾種,深度約14至16吋。音調介於中鼓和大鼓之間。
- 腳踏鈸:一般做固定拍子打點用,有13、14、15吋等幾種直徑,普遍通用14吋。腳踏鈸用架子立於整套鼓的左邊,演奏的方式除了用鼓棒打擊,也需要配合踏板控制上片和下片的開合。亦可只用踏板讓上下片碰撞發聲,該技術在爵士樂中較為普遍。
- 碎音鈸:常用於釋放樂曲中積累的能量,因而一般敲擊力量都很大,發出強烈而頻帶寬泛的音效,常用於高潮部分。一般使用16至19吋直徑,也有場合會出現14、20吋的尺寸。
- 曡音鈸:主要用作固定拍子,但有時也有類似於碎音鈸的用法。一般有20至24吋直徑,常見的是20、21、22吋。它一般要比碎音鈸厚。
- Crash/Ride:效果鈸的一種,結合了碎音鈸與曡音鈸的特性,通常為16至18吋。
- 中國鈸:效果鈸的一種,形狀類似於中國民樂中的廣鈸,音調比碎音鈸低沉。常見有16至20吋直徑。
- 水鈸:效果鈸的一種,音色和碎音鈸相似,但音量偏小,音色更細緻,直徑通常在8至12吋的鈸。
管鐘:把金屬管掛在鐵架上,以木槌敲打以產生旋律。金屬管排列方式類似於鋼琴鍵盤。音色神秘,像教堂鐘聲。 而且每個金屬管有長度的分別,藉此以自身的震動而發出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