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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同學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二、競賽項目、範圍 & 注意事項、時間及地點:

項目

範圍

比賽年級

比賽地點

比賽日期/時間

 

篇目隨辦法公佈如附件。

比賽前8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4分鐘。

高一

御風2-1

5/22()56

 

 

高二

御風2-2

 

題目賽前不公佈。

比賽前30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4分鐘。

高一

御風2-3

5/22()56

 

高二

御風3-1

 

篇目隨辦法公布如附件。

比賽前8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2分鐘。

高一

御風3-2

5/22()56

 

高二

御風3-2

 

篇目隨辦法公布如附件。

比賽前30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5分鐘。

高一

校史室

5/22()56

 

高二

校史室

 

篇目隨辦法公布如附件。

比賽前8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2分鐘。

高一

御風3-3

5/22()56

 

高二

御風3-3

 

篇目隨辦法公布如附件。

比賽前30分鐘親自抽定。

每人時限5分鐘。

高一

御風3-4

5/22()56

 

高二

御風3-4

 

   

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並詳加標點符號。另外不可攜帶字典、詞典及其他任何參考資料。

高一

高二

圖書館

喜閱學堂K書中心

 

5/26() 34

題目當場公佈,使用毛筆以正楷書寫。請自行準備毛筆與墨汁等工具。

高一

高二

生物實驗室

 

5/26() 34

各組均為200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高一

高二

御風2-3

 

5/26() 34

三、各項比賽評分標準:

競賽項目

評分標準

注意事項

國語字音字

字音100字、字形100字,每字0.5

塗改一律不計分

書法

整齊與美觀40

筆勢與功力60

1、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 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3

2非正楷書寫,不計分

作文

內容與思想50

結構與修辭40

書法與標點10

比賽時不可帶任何參考資料。

國語朗讀

閩南語朗讀

客家語朗讀

語音(發音與聲調)50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40

儀態10

請至學校首頁參考閩南語朗讀及客家語朗讀的文章及錄音檔。

國語演說

閩南語演說

客家語演說

語音(聲、韻、調、語調)45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45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四、   優勝名額及獎勵:

    各項比賽依年級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各頒獎狀,(但該項如報名人數過少會一二年級合併頒獎) ,並由評審老師自一、二年級優秀選手中,遴選出足以代表學校參加111學年度全市語文比賽之選手。

五、      報名人數限制:

     各項目各班以2人為限(專班以4人為限),歡迎同學自由報名。班級若有競賽項目報名人數過多時,請事先由國文老師進行篩選。

六、      報名手續及時間:

    學藝股長填具報名表一份(無人報名也須填寫繳交),經導師及國文任課老師簽名後於 317日(周五)放學前將報名表送交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46(周四)參賽者可至教務處實研組領取朗讀紙本資料,而客語朗讀音檔請至教務處實研組網頁下載梅高首頁教務處→實研組

七、注意事項:

   518(周四)會統一由實研組長抽出各項比賽的選手參賽順序,並公告於教務處門口,請參賽者留意比賽順序報到時間與比賽地點(5號需提早12:30報到)

    朗讀與演說類參賽者演講完後回原座位,一律等到教室內的所有參賽者完成與評審講評後,才能回教室上課作文書法類參賽者,至少11:00後才能繳卷回教室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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