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管道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電子科 | 四技二專主要升學管道流程

116 學年度起四技二專升學考招新制重要公告

1. 統測開放考生自主選考科目與採計門檻調整:
  • 自主選考科目:單群(類)考生至少選考 2 科(含專業科目至少 1 科);跨群(類)考生至少選考 3 科(專業科目二為必考)。
  • 採計科目數調整:甄選入學第一階段參採統測科目數調整為 1 至 4 科;聯合登記分發採計統測科目數調整為 2 至 5 科(維持專業科目總權重 > 共同科目總權重原則)。
2. 志願數上限放寬(自 5 個調整為 6 個):
  • 自 116 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管道可選填志願數,均由現行 5 個志願調整為 6 個志願

甄選入學

【適合對象】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是所有大專校院聯合招生管道招生校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除有招收四技二專日間部的技專校院外,也有一般大學參加招生,適合已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或是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的青年。
【招生分組】
  1. 分為「一般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限擇 1 組報名,至多選擇 6 個校系志願。
  2. 各校會限制「一般組」考生選報同一校志願數上限。
  3. 配合教育部推動「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一般組」系名加註資安人才,招收對資安議題有興趣且具特殊專長之學生。
【報名資格】
  •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者)。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非應屆畢業生。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注意事項: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甄選流程(分二階段)】
  1. 第一階段:為統測成績篩選(自 116 學年度起參採統測 1 至 4 科),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
  2.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上傳備審資料及參加指定項目甄試(如面試、筆試、術科實作等)。
【錄取方式】
各校公告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由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進行統一分發。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合對象】
想要就讀四技或二專日間部,並已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
【報名資格】
  • 高職及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學生、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學生及同等學力考生。
※注意事項: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登記分發。
【成績採計】
完全採計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無畢業年資及證照加分。自 116 學年度起採計統測 2 至 5 科(專業科目總權重須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 每位考生至多可選填 199 個志願,報名之群(類)別須與統測相同。
  • 統測原始成績有 2 科目(含)以上 0 分者,不得參加登記分發選填志願。
【錄取方式】
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按其選填志願順序依序分發放榜。

技優保送入學 & 技優甄審入學

【技優保送入學】
適合參加國際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國手、全國技能競賽前3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前3名者,得申請保送入學。
【技優甄審入學】
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即可報名,皆不採筆試亦不採計統測成績。依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
自 116 學年度起,技優甄審可選填志願數由現行 5 個志願調整為 6 個志願。

繁星推薦甄選入學

【推薦報名資格】
各高級職業學校(含綜高專門學程修畢25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生,在校前5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科(組)或學程前 20% 以內,且全程就讀同一學校者。各高職至多推薦 12 名學生。
【甄選與分發方式】
所有考生依 7 項比序排名順序(第1比序為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群名次百分比...)進行二輪分發作業。至多選填 20 個志願。

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學生若具備特殊經歷、專業領域、背景、成就,可藉由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入學管道升學。
自 116 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可選填志願數由現行 5 個志願調整為 6 個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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