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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楊梅高中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快樂閱讀」實施計畫

一、 實施目標
配合教育政策提倡閱讀,有效提升學生的閱讀廣度與深度,讓閱讀成為日常習慣,為高中職教育扎根,並培育具有人文素養的學生。

二、 實施時程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 實施內容

1.實施對象:
以「班級」為單位實施閱讀活動,並由該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指導,亦可由班級導師與各科教師協同指導。

2.實施時段:
可利用晨間、中午、班會或其他時間實施閱讀活動。

3.閱讀素材:
不限。例如:電子書、一般圖書、單篇文章、報章雜誌、影視資料或其他(可由教師自訂,或是全班共同討論決定主題)。

     4.進行方式:

       班級閱讀活動可採用以下的具體方式:

        () 書籍類:同學到圖書館借閱書籍或申請數位電子書平台帳號借閱,或自備喜愛的書籍到學校閱讀;圖書股長需填寫「閱讀書籍類記錄單」,個人可填寫「個人閱讀認證單」。

        () 報章雜誌類:報紙、期刊、雜誌內的單篇文章,或網路上的優質短篇文章等;圖書股長需填寫「閱讀報章雜誌類記錄單」。

        () 影視資料類:如電影心得討論、專題報導、線上演講等;圖書股長需填寫「欣賞視聽資料(含聆聽名人演講)或其他討論類記錄單」。

        () 其他類:如新聞時事、議題討論、聆聽名人演講並發表心得等;圖書股長需填寫「欣賞視聽資料或其他討論類記錄單」。

5.認證:活動結束後,請圖書股長彙整記錄表,交由指導老師簽名後,繳回圖書館彙整。閱讀時數達4小時,並由圖書股長填寫表格紀錄後,經全班統一認證,每位同學可獲得一枚核章。

四、 獎勵措施

1.全班於統一時間進行閱讀,可交由指導老師快速認證,每4小時可獲得梅岡樂學護照獎章一枚。

2. 若將閱讀心得與回饋發表於校內外刊物,每一篇可再獲得梅岡樂學護照獎章一枚。

3.閱讀時數達12小時以上,並提出優秀的閱讀成果報告者,期末可由指導老師推薦為績優學生,頒發獎狀一張,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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