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1月15日第4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第1次修訂
106年2月19日第5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第2次修訂
107年3月24日第5屆第6次理監事聯席會第3次修訂
107年12月2日第6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第4次修訂
109年7月26日6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第5次修訂
111年9月18日第7屆第6次理監事聯席會第6次修訂
一、目的:為鼓勵楊梅高中在校學生優異表現。
二、依據:社團法人臺灣楊梅高中校友會獎助學金辦法。
三、獎金來源:社團法人臺灣楊梅高中校友會。
四、獎勵對象及資格:
(一)獎勵對象:楊梅高中在學學生。
(二)獎項與資格:
1、梅岡菁英獎:(1)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競賽前6名或特優。
(2)政府機關舉辦之縣市競賽前3名。
(3)國際競賽前6名或特優。(由審議委員會認定)
(4)樂學護照核章數超過30枚以上。
合乎前揭任何一個條件皆可申請。 每年5名。
2、社團優秀領導人獎:擔任過社團社長並在該學年度社團評鑑榮獲優等以上或評比前12名以內。 每年5名。
3、班級優秀幹部獎:擔任過班級幹部表現優異。 每年3名。
4、二、三年級班級學生表現優秀導師獎:每班1名,由導師推薦。
5、梅岡優秀童軍獎:高級童子軍(含)以上。(暫停頒獎;俟童軍團恢復後辦理)
(三)獎勵名額與金額:
1、梅岡菁英獎5名:每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朱肇信學長提供獎學金。
2、社團優秀領導人獎5名:每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朱肇信學長提供獎學金。
3、班級優秀幹部獎3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王長鉞學長提供獎學金。
4、二、三年級班級學生表現優秀導師獎:每班1名,由導師推薦。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每年由本校文教基金會魏源璋先生提 供36,000元獎學金、校友會楊梅綜合水果酵素基金提供24,000元獎學金、彭賢茂學長提供8,000元獎學金。
5、梅岡優秀童軍獎2名:高級3000元;獅級4000元;長城級5000元;國花級6000元。獎狀乙幀。
備註:以上獎勵名額與金額由本會視財務狀況得加以調整。
五、實施方式:
(一)受理單位:委託母校學務處訓育組辦理申請、審核、頒獎等事宜。
(二)申請日期:第1至3項獎學金每學年第一學期,每年9月1日起,截止日期由承辦單位視需要訂定。
第4項第一學期、第二學期(3月1日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由承辦單位視需要訂定)各頒1次。
(三)頒獎:第一學期預定11月20日 (由承辦單位視需要訂定)
(四)遴選委員:學務主任(兼任主任委員)、訓育組長、活動組長、體育組長、各年級導師代表三名。
六、本辦法104年3月1日經第4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