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學校實習工場建築及各項設備之檢查保養與維護,使經常保持正常狀態,以利師生有效利用,加強實習技能訓練,並減少修理耗費,特訂定本辦法。
- 本校各科實習工場統一實施維護對象如下:
- (一)工場房舍及有關建築。
- (二)機械設備及有關重要裝置。
- (三)重要儀器及有關設備。
- (四)重要器具。
- 維護類別區分如左:
- (一)日常保養:保管人或使用人每日按檢查表所列項目實施一般性檢查清潔、調整潤滑等工作。
- (二)定期保養:(1)每週或每月實施定期檢查(機能檢查)。(2)每學期或每學年終了時實施定期檢查(精度檢查)。
- 各科應依據本身性質及實際需要,分別製定保養紀錄卡,每種設備分類、整理、編號分別設卡,註明其主要來歷,檢查及保養項目以及實施經過。
- 維護工作之執行由左列人員擔任之:
- (一)日常保養:個人使用之機器設備,由使用人負責保管與養護。公用之機器設備由工場學生人事組織系統中擔任保養人員,在實習任課教師及技士、技佐指導下從事保養工作。
- (二)每週(月)保養:由實習任課教師協同技士、技佐按預定實施保養時間表指導學生實施檢查,並作適當的改善與保養。
- (三)年度保養:由各科主任會同實習任課教師於每學期及每學年終了按保養記錄卡之檢查事項實施檢查,並據以提出具體保養,維護修繕事項利用寒暑假實施。
- 檢查工作之執行由左列人員擔任之:
- (一)日常保養檢查:由實習任課教師負責檢查。
- (二)每週(月)保養檢查:由各科主任或實習實習組長檢查,並作不定期之查核。
- (三)年度保養檢查:由實習輔導主任或校長檢查,並作不定期之查核。
- 工場實習機器設備發生突發之故障時,實習任課教師除應及時有效處理外,並應填具實習設備故障報告表送經科主任簽閱後,送交實習處作分析研究及改進。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 本辦法提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實習處-20(原始 PDF 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