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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高中學生圖像

職安衛生 / 實習工場安全守則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電子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學生進入工科大樓應保持安靜不喧嘩,嚴禁在上下樓梯嬉戲打鬧奔跑,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行走安全。

二、學生應循序進入實習工場,按組別或固定座位就坐保持安靜不喧嘩、不隨意走動、嬉戲及重步奔跑。嚴禁攜帶與課程無關之任何食物、飲料、物品入內隨時維持教室秩序與整潔。

三、學生進入工場實習應備齊自備工具,並檢查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等是否缺失或損壞,如有問題立即報請老師處理。

四、實習工場內之各項設備、儀器未經老師指導不得擅自使用。每位同學使用設備,經排定後非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五、材料管理員領用實習材料或使用特殊儀器經老師同意後,由材料或儀器管理員填寫借用單向器材室借領,使用完畢應檢查清點數量無誤後歸還。

六、工具材料之傳送不可任意拋遞,未知電源不可任意開啟或接上負載。

七、學生實習用工具包置放於個人工具櫃中妥善保管,實習過程中不得到處借用影響他人實習。

八、各項器材不得擅自更動破壞,否則除需負賠償責任外另依校規議處。

九、實習場所安全與衛生,未經任課教師許可不得啟動電源開關,用電期間注意用電安全,電源插座更不得私自插入異物或未知設備插頭及啟動機器。

十、高壓處所非任課教師在場指導不可操作。

十一、操作鑽床時應先戴護目鏡,且不可戴手套工作。

十二、意外事件發生時應保持鎮靜、沈著,並儘速報告任課老師、技士()及科主任處理。

十三、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習工場、材料室、工具室或儲藏室。午休時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留於工場內。

十四、本工作守則得摘錄相關部份懸掛各實習工場,以提高學生警覺及注意。

十五、本工作守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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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檢查電腦主機及週邊設備的擺設是否穩當,承載設備是否牢靠堪用。

二、檢查電力供應是否符合規定;插頭與插座是否密貼牢固,電源或傳輸纜線是否有破損、斷(掉)落、設備是否有潮濕等現象,以防止漏電、感電事故發生,如有異樣請立即回報任課教師及技士佐。

三、檢查電腦螢幕的功能,如鍵盤上的鍵是否輕觸即可使螢幕上有字顯示,螢幕畫面是否穩定,有無飄動的現象,亮度及對比是否適當,如螢幕有老化或影像不良者,請立即回報任課教師及技士佐。

四、每工作2小時至少需有15分鐘適當之休息。調整桌椅及螢幕的位置,保持適當的距離,不宜太近或太遠。於可能範圍內,調整螢幕的方向,使幕前反光現象減至最低。

五、操作中如發現有異味、冒煙、運轉不順等現象時,應立即關掉電源,並報請任課老師處理及即時回報技士()故障情形,並做成記錄以利維修。

六、經常擦拭終端機螢幕及護目裝置(護鏡或護目網)上之灰塵及手印,以保持清潔。

七、上述「電子實習工場」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一併適用「電腦實習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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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楊梅高中XXX學年度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守則宣導簽署書

 

一、任課教師已經詳細的解說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二、我能瞭解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能確實遵守。

三、如有違反實習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除了願意接受校規的懲處外,受損的器材也願意照價賠償。

四、為恐口說無憑,我願意在此簽署,以示負責。

 

簽署人:            班級:                    班 座號: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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