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高中學生圖像

章則-拾捌-實習材料購置領用報銷辦法
Regulations · 楊梅高中實習處

壹拾捌、市立楊梅高中實習材料購置領用報銷辦法

  1. 各科主要實習材料由各科主任會同實習任課教師、技士、技佐,在學期結束前按下學期課程進度開出清單,經實習處審核後送總務處統整採購之。有關其他臨時性或急需之材料則由實習任課教師提出,經科主任彙整後交由技士、技佐辦理請購。
  2. 實習材料經各科主任或有關教師會同有關單位驗收後,交由各科技士、技佐負責管理,各科主任負監督之責。
  3. 各科材料驗收結束後,由技士、技佐列冊交實習處存查。
  4. 各實習任課教師按進度於一週前將所需材料開單,交技士、技佐準備,並於領取時由技士、技佐填寫報銷冊由實習任課教簽章領取並經科主任、實習主任報銷。
  5. 報銷時其廢料交有關單位,並保留報銷單,期限二年。
  6. 學生之實習成品須繳實習任課教師評分後,存於各科工場由科主任擇優展示。
  7. 每學期結束時,由各科技士、技佐將報銷結存統計列冊報實習處備查。
  8. 為配合實習教學之需要及經濟原則,材料採購分為一次請購(消耗性材料);臨時請購(非消耗性料)。一次請購物品於開學前完成採購,其採購程序如下:
    擬定教學計劃填寫單元資料表任課教師|開學前 45 日提出
    彙整所需材料種類數量申請科主任|開學前 40 日提出
    審核各科實習材料請購資料實習處|開學前 35 日完成
    辦理實習材料採購事宜總務處|開學前 15 日完成
    驗收驗收小組|開學前 10 日完成(不合格退回採購)
    材料入庫技士、技佐|開學前完成
  9. 本辦法提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實習處-24(原始 PDF 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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