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為各年級各科實習進度之擬訂、實施及查閱,特訂定本辦法。
- 各年級各科實習計劃、實習進度之擬訂及實施由各科主任會同實習任課教師辦理。實習計劃依課程標準規定,參照實習材料之需要研議,並列出實習單元及所需材料明細為採購依據。但為謀求同年級同進度,如有二人以上擔任同一年級實習課程時,應召集相關實習任課教師共同擬定之。
- 各科實習任課教師應依照教學時數,實習計劃及學校行事曆擬訂各科之預定實習進度,在規定時間內填報,並交科主任查核後轉實習處備查。
- 除特殊原因外,各科實習進度一經擬訂,不得修改。
- 各科實習任課教師應依預定實習進度選擇或編教材及自製教具,務求實習進度與預定進度一致而不得減少教材。
- 各科實習進度之擬訂及實施,由實習處負責查閱,並於期中、期末前後檢查,若有未能達到預定進度者,即通知該任課教師設法補齊。
- 本辦法提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實習處-13(原始 PDF 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