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高中學生圖像

章則-玖-電子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Regulations · 楊梅高中實習處

玖、市立楊梅高中「電子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 學生進入工科大樓應保持安靜不喧嘩,嚴禁在上下樓梯嬉戲打鬧奔跑,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行走安全。
  2. 學生應循序進入實習工場,按組別或固定座位就坐保持安靜不喧嘩、不隨意走動、嬉戲及重步奔跑。嚴禁攜帶與課程無關之任何食物、飲料、物品入內隨時維持教室秩序與整潔。
  3. 學生進入工場實習應備齊自備工具,並檢查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等是否缺失或損壞,如有問題立即報請老師處理。
  4. 實習工場內之各項設備、儀器未經老師指導不得擅自使用。每位同學使用設備,經排定後非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5. 材料管理員領用實習材料或使用特殊儀器經老師同意後,由材料或儀器管理員填寫借用單向器材室借領,使用完畢應檢查清點數量無誤後歸還。
  6. 工具材料之傳送不可任意拋遞,未知電源不可任意開啟或接上負載。
  7. 學生實習用工具包置放於個人工具櫃中妥善保管,實習過程中不得到處借用影響他人實習。
  8. 各項器材不得擅自更動破壞,否則除需負賠償責任外另依校規議處。
  9. 實習場所安全與衛生,未經任課教師許可不得啟動電源開關,用電期間注意用電安全,電源插座更不得私自插入異物或未知設備插頭及啟動機器。
  10. 高壓處所非任課教師在場指導不可操作。
  11. 操作鑽床時應先戴護目鏡,且不可戴手套工作。
  12. 意外事件發生時應保持鎮靜、沈著,並儘速報告任課老師、技士(佐)及科主任處理。
  13. 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習工場、材料室、工具室或儲藏室。午休時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留於工場內。
  14. 本工作守則得摘錄相關部份懸掛各實習工場,以提高學生警覺及注意。
  15. 本工作守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資料來源:實習處-14(原始 PDF 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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