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職業學校實習輔導工作手冊。
- 目的:提供師生安全、整潔之實習教學場所。
- 實施方式:
- (一)日常檢查:由該工場當日任課教師督導實習幹部執行檢查,檢查表分為工場使用前及使用後二式,檢查表如附件一、二。
- (二)定期檢查:由該工場負責管理之技士(佐)於每月月底檢查一次,檢查表如附件三。
- (三)不定期檢查:由該科科主任以不定期方式每學期至少檢查二次,檢查表如附件四。
- 各項檢查工作完成後,各檢查表送交科主任。日常檢查表缺失項目通知各使用班級檢討改進。
- 定期及不定期檢查表缺失項目交由該實習工場管理技士(佐)改進,檢查表由實習組存查,若須修繕部份則提出申請,請總務處配合辦理。
- 各工場實習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時,除應即報告教師處理外,事後應填寫意外事故調查報告表送科主任轉報學校備查。(報告表於實習處領取,如附件五)
- 對實習工場安全、衛生維護工作,執行績效良好者,報請獎勵;若工作不力,因而導致意外事件發生者,依相關規定處理。
-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附件一~五(日常檢查表使用前/使用後、定期檢查表、不定期檢查表、意外事故調查報告表)為列印用空白表格,請開啟 原始 PDF 文件 查看與列印。
資料來源:實習處-26 ~ 實習處-31(原始 PDF 轉換)

